高鐵門戶特區簡介

臺中市高鐵門戶特區區段徵收

高鐵門戶特區 又稱為 鎮南休閒專用區

民國 79 年 12 月臺灣省政府委員會第 2021 次會議通過「臺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後,臺中市政府除將東區振興路以南、北屯區廍子地區與西屯區水堀頭等納入區段徵收五年計畫外,為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辦理臺中都會公園、高速鐵路、東西向快速道路及80米外環道路、南屯交流道筏子溪整治等工程,安置工程用地拆遷戶,並配合中央興建中低收入住宅,建立土地儲備制度,將於南屯鎮南地區 (鎮平里及中和里附近農業區,以下簡稱本計畫區)納入區段徵收五年計畫內,後因都市計畫變更案遭上級主管機關退回且因地主同意比例不高,而遭擱置。此外, 同一時間內,中彰快速公路除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土地進行開闢外,不同意被徵收之地主以簽訂同意書方式,先行提供土地供道路使用,並保留納入本計畫區區段徵 收範圍內參與整體開發。 於 90 年初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時,為促進臺中市西南區的發展,擬藉其鄰近高鐵臺中車站之區位優勢,運用高鐵一日生活圈的時空壓縮服務機能,引導都會休閒商業、特種行業進駐,形塑觀光娛樂的休閒風貌,提升都市競爭力,故於本計 畫區規劃休閒專用區;後從 95 年開始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與細部計畫作業,96 年 6 月送內政部審議後歷經 8 次專案小組與 3 次大會審議,於 102 年 10 月經內政部 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813 次會議決議,請臺中市政府俟該市未來都市空間、經濟發展或配合其他重大建設需要時,再另案重新循法定程序辦理。 由於民國 80 年代初期為配合國家建設六年計畫拆遷戶安置而開啟整體開發之提議後,歷經 2 次主要計畫通盤檢討迄今,本計畫區開發與否之擬議時程已近 25 年 ,再加上其區位恰為臺中市都市計畫區進入高鐵臺中車站的門戶位置,雖有筏子溪阻隔,但實屬重要交通輻輳及高鐵特定區的延伸腹地,縣市合併後成為整個臺中都會核心待縫合地區之一,地理區位條件優越,有必要儘速進行規劃,以因應未來發展之需求,故臺中市政府將其納為市府重大建設之一,並積極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813 次會議決議內容與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賡續辦理主要計畫變更並擬定公展草案,僅供參考本區之細部計畫,此為本案之緣起。

高鐵門戶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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