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8簡介

臺中市第八單元市地重劃區

八單元重劃區 又稱為 8單元中科經貿市地重劃

於民國 75 年 2 月 22 日發布之台中市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中,為改善過去因個別都市計畫案觸鬚式發展所形成土地使用與交通系統之不完整情況,提供未來發展所增加人口對土地使用之需求,將原本農業區變更為其他分區之土地劃分為優先發展地區與後期發展地區,並規定附帶條件:「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劃為優先發展地區部分,應依各該變更範圍,依序擬定細部計畫; 其餘劃為後期發展地區部分,優先發展地區各變更部分開發完成及實際建築 使用達百分之六十以上時,始得依將來訂定之分期分區發展計畫,劃定本部分 之分期分區發展順序,次第擬定細部計畫;上開各部分於將來應配合居住密度與容納人口,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以市地重劃方式實施整體開發否 則不得發照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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