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4簡介

臺中市第四單元市地重劃區

單元四重劃區 又稱為 單元4新八自辦重劃區

為保障臺中市原後期發展區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並帶動都市空間發 展,臺中市政府於民國 93 年 6 月 15 日所發布實施「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修正原附帶條件,將後期發展地區變更整體開發地區,將其劃分為 14 處分區開發單元,本案即係依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內容之指導,位處整體開發地區單元四之範圍內,並由土地所有權人彙整開發意願,向臺中市政府申請代為擬定細部計畫 。

單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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