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單元簡介

臺中市第十三單元重劃區

十三單元 又稱為 13單元新興自辦市地重劃

為帶動都市空間發展並維護後期發展區土地所有權人益,台中市政府於民國 93 年 6 月 15 日發布實施「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 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有關計畫圖、第十二期重劃區、部分體二用地、 後期發展區部分)」案,修正原附帶條件,將後期發展區變更為整體開發地區,並劃分為 14 處分區開發單元。本計畫區即位處於「整體開發地區 (單元十三)」之範圍內,經公開展覽、公開說明會、都委會審議、核定等相關法定程序後,本案於民國 100 年 1 月 19 日依臺中市政府府授都計字第 1000003024 號文公告發布實施。三、本摘要本之編制係簡要摘錄「擬定台中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單元十三) 細部計畫」案核定計畫書部分內容,以使攸關市民權益之都市計畫資訊能廣泛流通,達便民及保障民眾「知」的權利之目的,惟詳細計畫內容仍請詳閱核定計畫書、圖為準。

13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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